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近日,大名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仅为900元的民间借贷案件,通过法官与当事人的耐心沟通,高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张某与被告陈某系多年朋友,陈某因急需用钱向张某借款900元并承诺一个月后偿还,张某出于情谊和信任将钱借给陈某。借款到期后,经张某多次催要,陈某迟迟不愿意偿还借款,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某将陈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但考虑到双方本是朋友关系,一纸判决容易让双方“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为尽可能挽回双方的友谊,也为了避免案件判决进入执行程序,增加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遂从情理与法理两方面出发,组织双方当事人展开调解。
原告张某抱怨道:“法官,我生气呀,我们是朋友,我把钱借给他,都是出于两个人的友谊和信任,没想到就这么点钱他都不还。”法官表示理解张某的心情,引导张某换位思考,友善沟通。后法官又联系被告陈某,陈某说自己因投资失败,目前手里真没钱,真不是故意不给。法官告诉陈某:“大家都有难处,当初张某帮助你解决了燃眉之急,你应当心存感激,更应该珍惜多年的朋友情谊,再说借款金额也不大,如不偿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陈某当场主动把案涉款项转给张某,并握手言和。至此,该案得以妥善解决。
在当下社会生活中,亲戚、朋友间的借贷纠纷时有发生,若将案件一判了之,则“心结”难解,大名县法院始终坚持以化解矛盾纠纷为工作核心,调判结合,以情、理、法对当事人进行劝导,努力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