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名法院金滩镇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电脑损坏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彼此消除隔阂、解开心结,重续友情。
据了解,原告宋某与被告杨某均系大学在读学生,假期在一起打工时相识,2023年8月的一天,宋某与杨某、陈某三人相约在湖边野餐。期间,宋某将其新买的电脑放在草地上播放电影,三人一同观看。后宋某与陈某一同起身离开到湖边看风景,留下杨某一人,临走时宋某告知杨某电脑是新买的,价钱也挺高,一定要保管好,杨某表示没有问题。而杨某在观看电影时,没有留意,将自己打开饮用的饮料洒在了电脑上,致使电脑主板烧坏。经技术人员判断,电脑已经报废,无法修理。
对此,宋某便要求杨某赔偿,因该电脑购买时价格达9500元,杨某表示自己没有能力偿还,宋某因其一直未能赔偿损失,便诉至法庭。
案件审理前期,宋某情绪比较激动,表示自己因为电脑损坏被家人责怪了很长时间,一定要找律师起诉杨某,坚持让其原价赔偿。考虑到宋某系在读大学生,经济上并未完全独立,且对自己的行为认知不足,承办法官便深入询问其是否已经委托律师。宋某告诉法官自己在网上咨询了一个律师,该律师表示将收取代理费1万元,宋某目前还未委托。承办法官听到此,立即告知宋某该律师收取的代理费明显过高,宋某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同时,积极与杨某取得联系,杨某也表示自己并不是不赔偿,只是自己不敢面对家长,自己现在也在做兼职,可以偿还一部分。
到此,承办法官认为调解成功的可能性较大,便将两人叫到一起,从情理与法律规定多方面劝导双方当事人,最终在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解下,双方态度逐渐和缓,彼此敞开心扉,并达成调解协议:杨某一次性赔偿宋某6000元,当天履行完毕。至此,两人握手言和,重建友谊桥梁。
“没想到我们还能重新建立友谊,真是太感谢法官了,自己在学校一定要学好专业,将来在工作中也能发挥自己的价值。”杨某表示,宋某也多次向法官的细心调解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