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名法院孙甘店法庭督促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被告自动履行法律义务,一次性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充分做到案结事了,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大名县张铁集乡的李某在张某处购买建筑材料若干,经双方结算,李某欠张某付材料款52000元,随后李某给其出具了欠条一份,承诺于2024年8月1日前给付。约定的期限已到,张某多次向李某索要未果,于是提起诉讼。
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又达成新的协议,约定李某于2024年10月15日前给付全部材料款,本案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双方商定的给付日期届满时,被告李某并未履行给付义务,原告拿着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找到该案承办法官,希望法官能帮其将案件转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收到材料后,并没有直接转入执行程序,而是通过电话多次和双方沟通,了解被告李某尚未履行法律义务的原委,并告知其强制执行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经过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李某最终主动向张某转账履行义务,实现权益的张某第一时间向承办法官表示了诚挚的谢意。
这可能是一件小事,却反映了大名法院法官在面对群众诉求时的主动作为,既没有推诿敷衍,也没有机械行事,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