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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法院:执行巧和解 解纷见成效

  发布时间:2024-07-04 15:45:0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大名法院在执行中巧妙化解三起抚养费纠纷案,让一年给付一次的抚养费,一次性解决到孩子满十八周岁,切实解决了当事人的矛盾,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同时也减少了执行案件的数量,提高了办案效率。

申请执行人霍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离婚纠纷一案,2018年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儿子由霍某某抚养,李某某每年给付抚养费。因李某某未履行抚养费的义务,霍某某于2020年开始每年申请执行一次,已经立案三个执行案件。执行中,执行员考虑到孩子才4岁,到十八岁还有14年之久,如果每年立案执行,不但当事人多跑腿,也会一案引发多案。执行员决定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分析一次性给付抚养费对双方的利弊,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和解协议,由李某某一次性向霍某某支付孩子到十八周岁的抚养费。

大名法院坚持为人民司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实际矛盾出发,加大执行力度,充分利用执行和解等措施,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早日实现。


 

来源:执行四团队
责任编辑:大名法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