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能动司法,规范诉前鉴定流程,做细以鉴促调,做实以鉴促审,打好组合拳,助力审判质效和诉源治理双提升。2023年以来,该院共委托诉前鉴定案件300余件,在鉴定、评估的过程中促成调解48件,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实现了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治理的转变。
一、规范工作流程。该院大力推行司法鉴定程序前移,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需要通过鉴定程序确定基础事实的案件,将司法鉴定前移到诉前阶段,有效减少司法程序的空转,提高审判效率。制定了《诉前鉴定工作流程》和《诉前鉴定工作流程导引》,从制度机制上规范诉前鉴定程序高效运转。
二、做细以鉴促调。发挥司法技术工作人员专业优势,向当事人释明鉴定不是查明案件事实的唯一手段,且存在一定风险和高成本,帮助当事人预判诉讼风险。在整个诉前鉴定过程中引导当事人合理表达诉求,帮助当事人分析启动鉴定程序的必要性,确定合理的调解区间,减少不必要的支出,节省当事人诉讼时间及成本,促进案件调解结案。
某起楼房漏水侵权责任纠纷中,原告申请对其受损房屋进行司法鉴定,法院工作人员向其分析利弊,启动鉴定程序将占用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成本,就算不菲的鉴定费用有人承担,原告也落不到多余的好处。最终引导当事人通过市场、中介或相关网络询价等低成本、有效的方式达成调解协议,诉前化解了矛盾纠纷。
三、做实以鉴促审。该院将诉前司法鉴定作为审判管理的重要一环,由审管办负责司法鉴定的统计、通报、跟踪、督办、对外委托、鉴定机构管理等日常管理,第一时间采取“竞争+摇号”方式选取鉴定评估机构,程序公开、精简、高效,及时就案件司法鉴定情况进行节点提醒、风险预警,充分压缩鉴定评估时限和费用,确保鉴定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
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原告车辆受损,自行委托修理后,被告保险公司对其车辆损失不予认可,法院工作人员便迅速启动诉前鉴定程序确定车辆损失数额,车辆损失公估报告出来以后,承办法官得以快速审理案件,最终双方均服判息诉.
大名法院将全面落实“抓前端、治未病”,打好诉前鉴定组合拳,助力诉源治理加速度,努力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