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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法律文书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发布时间:2020-04-22 14:18:47 打印 字号: | |

1、哪些法律文书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应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下列文书: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

(④公证机关依法赋子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以及台湾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责任编辑:大名县人民法院